公告内容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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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 时至****年9月**日**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第一条***;变卖标的:淇县鹤淇大道西侧、光伏路东段北侧房产、土地及相关建筑物附属物。
第二条 拍卖标的信息披露:
1.上述土地及房产有案外人占有使用,但被执行人承诺配合法院腾空交付。
2.上述部分房产超出了宗地用地红线,还有其他建筑物部分占压了上述土地。
3.本院已征询税务机关相关纳税标准,详见税务机关回函(供参考),竞买人如仍有疑问,可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
关于标的物的全面信息,可详见河南凯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豫凯估字【****】0注册后查看**B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和豫郑凯业测字【****】0注册后查看**B号测绘报告。
第三条 变卖价格信息:起拍价:5注册后查看8.**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第四条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
如上述土地及房产纳入限购范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执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年7月**日 止接受咨询。
第六条***;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第七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九条***;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十条 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退税费等手续由买受人在收到法院成交确认裁定书后**日内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后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相应税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的,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退还相应税费。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
第十二条***;司法变卖因变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w.3注册后查看3.a***dqe.**.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第十三条***;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七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陇海支行,账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8)。
第十四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6注册后查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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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