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D)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驻马店特高压站***千伏送出加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豫南特(驻马店)-挚亭Ⅲ回***kV线路工程、豫南(驻马店)****kV特高压站***kV间隔扩建工程、挚亭***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汝南县、上蔡县。
(一)豫南特(驻马店)-挚亭Ⅲ回***kV线路工程。新建豫南变至挚亭变***kV线路1回,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3km,新建塔基***基,全部为灌注桩基础,位于驻马店市平舆县、汝南县、上蔡县。
(二)豫南(驻马店)****kV特高压站***kV间隔扩建工程。豫南****kV特高压站本期扩建1个***kV出线间隔至挚亭变,占用 ***kV GIS 配电装置东数第九串东侧间隔。本期建设在已建变电站厂界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土地。
(三)挚亭***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挚亭***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kV出线间隔至驻马店特高压站,占用 ***kV HGIS 配电装置北数第五串西侧间隔。本期建设在已建变电站厂界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土地。
工程计划总投资2注册后查看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4%。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应按照《报告书》和批复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防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施工期间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线路与公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确保足够净空距离;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废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采取洒水措施,防止扬尘。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妥善处理。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年8月**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