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河南省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5、服务地点:信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中标情况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张冬平(采购人代表)、胡积保(组长)、庸丽、刘开德、 匡效功。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6注册后查看8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风景管理区北湖风景区石子岗村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6注册后查看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号 |
联系人:晋婷婷 |
联系方式:****-8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晋婷婷 |
联系方式:****-8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 |
相关附件: |
附件2(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
招标文件.pdf |
附件1(服务要求).pdf |
附件4(打分表、评标报告).pdf |
附件3(中标人信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