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某单位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澄清公告
公告变更
山西省
公告内容
一、澄清说明
我单位于****年8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军队采购网》上发布了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现将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原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款内容:
3.3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现澄清为:
3.3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应提供其供应肉蛋类食品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的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澄清,投标人应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纪检部门
电话:***注册后查看****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注册后查看****
***;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 座 6 楼
联 系 人:郝经理
***;***;***;***;***;***;***; 电 ***;***;***;话:***注册后查看**** ***;***;***;****-8注册后查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