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河南公司****-****年干线系统OLP保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XT-****-1注册后查看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为干线系统OLP保护设备,主要包括机架单元、OLP零插损切换盘、EDFA等。预估规模为***万元(含增值税)。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日内完成产品交付。
交货地点:河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终验之日起**个月。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算金额(万元,含增值税) |
1 | 第一名 | 份额1,**% | ***.2 |
2 | 第二名 | 份额2,**% | ***.8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提供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累计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同类项目(干线系统OLP保护设备销售类)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金额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年9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9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9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8月**日9时**分至****年9月2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9时**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号
邮 编:4注册后查看0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 话:****-6注册后查看5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惠济路**号
邮 编:4注册后查看0
联 系 人:焦娅君、栗相彬、程子芸、张宝芳、刘丽萍
电子邮件:jiaoyajun.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 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5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