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项目名称 | 位于姑苏区苏城商务中心B1楼B***-B***、B***-B***室 | 挂牌起始日 | ****-**-** **:**:** |
| 项目编号 | SCJR2注册后查看1 | 挂牌终止日 | ****-**-** **:**:** |
| 委托方 | 苏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看样联系人 | 吕经理 |
| 内部决策情况 | None | 联系人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 总经办会议决策 |
| 坐落位置 | 苏城商务中心 | 所在楼层 | 负一层 |
| 资产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出租面积(m2) | ****.** |
|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 现状交付,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租期 | 6.0年 |
| 配套、环境、交通等 | 紧邻苏州火车站,地铁2号线 |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 否 |
| 其他披露事项 | |||
| 租金挂牌底价 | 5注册后查看0 元/年 | 租金支付要求 | 先付后用,三个月支付一次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三年递增2.5% | 免租期 | 9个月(支付期第 2-**期: 每期减免1个月) |
| 租金以外费用 | 物业费**元/㎡/月 | ||
| 使用用途及要求 | 商业(美食广场、大食堂)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 2、出租标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签订租赁合同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4、装修改造需将图纸报出租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物业费**元/平方米/月,另行签订物业合同收取;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可索取租赁合同模板,未索取或未提异议的视同为同意租赁合同模板内所有条款; 7、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平台无不良记录。 8、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出租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
| 报名保证金 | 2注册后查看5.2元 | 履约保证金 | 9注册后查看8.4元 |
| 保证金交纳 |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高新区支行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号 | ||
|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 ||
| 报名注意事项 |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号狮山科技馆五楼***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下午**:**-**:**,不含节假日。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产交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报价和租金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价格。 协议报价期设置为2个工作日,若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价,本项目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自由竞价时长:**分钟 延时阶段时长:3分钟 加价幅度:****元/年 | ||
| 遴选方式 | 交易中心组织 | 起拍价 | 5注册后查看0 元/年 |
| 自由竞价时长 | **分钟 | 延时阶段时长 | 3分钟 |
| 加价幅度 | ****.0元/年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其他说明 | 1、参与电子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电子竞价活动,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第三方机构实施线下择优遴选成交的项目,产交中心在收到项目成交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最终承租方确认后,产交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3、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 ||
| 服务费事项 | 一、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由交易中心依据《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收费项目和标准》向成交方收取相关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由交易中心组织报价或竞价成交的项目,按以下标准分段累进收取交易服务费,批量标的委托项目另行协商确定。不足***元的按每笔 *** 元收取。 2、由交易中心提供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遴选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由交易中心与出租方协商确定。 二、非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相关收费标准依法收取相关服务费,与交易中心无涉。 | ||

